嘎玛仁波切:诸法有我,是凡夫的执着
发布时间:2024-09-01 01:35:50作者:华严经全文网
导语:因凡夫将一切非实有、本质为空性的人事物,执着为真实存在,所以带来无尽的苦难。然而,从身体到意识,一一观察分析,根本找不到“我”这样一个安立上去的概念。
四法印的第三个法印是诸法无我。
诸法,是指宇宙中的所有事物、现象。这里的“我”,是“实有存在”的意思,而不是指你我他的“我”。
在凡夫的想法里,所有的人、事、物都是真实存在的,所以是“诸法有我”。佛法将这样的执着,分为执着众生的“人我”,以及执着外境的“法我”。
我们都有一个根深蒂固、实有的“我”,一出生就是如此。我要吃饭、我要赚钱、我很高兴等等,都有“人我”的概念。“法我”,是指除了“人我”之外的所有事物,也是真实存在的,这是我们凡夫的执着。
然而,人、事、物等现象都非实有,其本质是空性。我们认为的这个“我”,其实是肉体和精神的“组合”。
肉体,是由骨骼、肌肉、器官、血液、水分、体温、呼吸等组成。当我们把身体分开去看,从头发、头皮、头盖骨、脑浆,直到脚趾甲,一个一个去找时,根本找不到“我”到底是指哪个部位。我们无法说肌肉、血液、器官、细胞等就是“我”,否则,应该有无限多的我。
如果说头发是我,那么剪掉头发,“我”是不是就掉到地上了?或是手术切除了手,是不是“我”就被丢掉了,“我”不见了。我们不会这么想的。像这样在肉体上分析观察,找不到一个独立、实有的“我”。
意识或说精神,也无法说是“我”。因为过去的念头已经消失,我们不会因为上一念消失,就说“我”不见了。未来的念头还没出现,更不可能是“我”。现在的念头下一秒也会消失,所以,也不能说是“我”,否则“我”岂不是下一秒就没了?
事实上,我们是把肌肉、骨骼、血液等四大组成的身体,以及一个个念头串成的意识流,以及身和心之间的运作,当成一个整体而称为“我”。
真正去观察分析时,在身体和意识上都找不到“我”。“人我”,是我们安立上去的一个概念、标签。任何事物都可以如此分析,分析到最后会发现,这些都是我们安立的概念,并非实有常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