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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施者才是最终受益人,而不是受施者

发布时间:2024-12-24 01:35:05作者:华严经全文网
布施者才是最终受益人,而不是受施者

布施者才是最终受益人,而不是受施者。

种布施的善因,才能够得到富裕的福报。从因果规律来分析,我们用财富来布施,得到利益的是布施的人,而不是接受布施的人。这跟社会上的一般的看法恰恰相反。因为布施的人,一生享用的福报,绝不会因为他的布施而减少。

比如,一个应该是百万富翁的人,他布施出去了五十万,他最终的财富,是不会减少的。

就好像一口井,把井水抽完,但过了几天,井水又会重新还原到原来的水位上。

也就是说一个人的福报应该有多少,就会有多少。

而布施出去的这一部分财富,相当于存放在“布施银行”里,“布施银行”是最保险得利息最高的“银行”。《地藏经》讲,这叫“舍一得万报”,也就是民间常讲的“一本万利”。而接受布施的人,也是过去生中种下的善因,才会得到的善报。但是,你得到布施后,福报就勾销了。

从这个角度来看,接受布施并不一定是好事。

《台州佛教》曾刊载一个消息:

一九九0年,福建莆田广化寺举行大规模建设,有一些印尼华人商人,到庙里来敬香,并大量布施钱财。回印尼后,他们的生意都很顺利。

这件事传开后,布施的人越来越多,最后算了一笔总账,这批印尼华人布施给广化寺重建工程的总额高达一千多万元。

他们由此得出一个结论:越布施越富裕,越布施越发财了。

第二个例子是:一九九一年浙江新昌大佛重建时,有一个叫黄尊祥的香港商人,他在梦中梦见了大佛,于是他到这个庙里来拜佛,并捐款一万元。

返回香港后,他经营的生意异常顺利,他信心大增。后来,又多次专门到庙里来捐款,感到每一此捐款后,自己公司所得利润一次比一次更大,于是信心倍增,个人捐款总额竟高达一百多万元。后来,他成为香港三家公司的总经理。

这些事例可以说明,布施的人才是受益的人,布施决不会蚀本。当然,前提是布施要如法(详看三十三种不净布施)。最起码,布施的心有那么一点真诚和纯洁。而不求回报的布施、为利益一切众生的布施最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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