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不虚!司机挪用公款 竟突发交通事故等价赔偿
发布时间:2024-08-12 01:35:42作者:华严经全文网因果不虚,欠债必偿
我是一家公司的小车司机,因此公为私用,用公司的加油卡给自己的车加油是很顺利成章的事情,而且公司整个的风气就是能多占点便宜就尽量占点便宜。
学佛受五戒以后,懂得这属于偷盗行为,但是有时还是贪心胜过了持戒心,给自己找借口总会说这是最后一次了,好心安理得去做明知道是错误的事!
但最近几个月发生了一件事情,让我彻底改掉了好占便宜的习气。几个月前,我照例拿公司的加油卡去给自己的车加油,而且还是习惯性的借口,这是最后一次了,而且决心是最后一次了。
我开着自己的车去加油站,从主路进加油站需要经过辅路,正好主路和辅路之间有个绿化带,我观察了一下后方没车,就慢慢转到辅路准备进加油站,我车已经全部横在了辅路上,马上进站的时候只听的侧方有刹车的声音,我转头去看的时候一辆电动车已经从七八米远的地方滑倒正在地上向我的车方向滑着,车上的人和电动车就直冲着我车滑过来,咣的一声就撞我车上了。
这下我心里踏实了,学佛以后懂的犯偷盗戒,每次占公司便宜心里是不踏实的,这次一撞上我,我心里反而是踏实了。为什么踏实?我想了想,大概可能确定了因果报应是真实不虚的。
撞了之后,第一个念头是她得给我修车。对方是个女的,后来下车一看。
看着被撞车子的样子,她骑车的速度是相当快的,而且还带着耳机听着音乐,滑了这么远,还把我车撞的凹了进去。再看看她的电动车,比我的还惨,而且身上也有擦伤。想了想,算了,认倒霉吧,不让她修了。我把她扶起来,车子也扶起来,她疼的也没多说什么话,大体意思是刚生完孩子,别再摔出什么毛病,但是又不能怨我。看着她这样,我心软的毛病又犯了,主动要求给她修车。后来相互留了电话我就走了,也没再加油——不敢再加油了,而且这次决心下定了,再也不能犯这个错误了,这都是占便宜感召的,如果不想占便宜,不来加油,也不会遇上这个事情。
第二天,我给她微信转了300块钱当修车的钱,结果她没收,意思是还得让我赔她衣服钱,1000多块钱。天呐,好吃不撂筷了,看我脾气好没完没了了!
后来她没完没了的纠缠,我也认了。当时她也知道我是学佛的,她是回民。我想着不能丢了学佛人的脸,你要我就给你,她算了算,一共1000多块钱,零头不要了,就要我赔她1000块钱,于是我就把钱转给她了。
我自己的车也得修啊,去修车的地方问了问,说修这个凹进去的地方差不多260左右吧。唉,加起来1260(大家记住这个数字),算了,我的车子不修了,就这样吧,反正不影响正常行使。
就这么过了一个多月,这事也没放心上,有一天开车回家,前边的车就打开四闪,停路边不走了,那我没办法得变道啊,反光镜看了看后边没车就变道,整个车头已经变过去了。结果咣的一声,后边来了一辆车擦着我的车头就跑前边去了,速度也是极快,而且方向一直是笔直的。
仔细一想,就是那个司机走神了,要么玩手机了,要么还能从很远的地方,快速开到这儿不减速撞到我车上吗?我心想,这次总不能是我的责任吧。
对方打了报警电话,等了很久结果来了一个过路的警察,是处理别的事故,正好从这里路过,顺便问了一下责任划分。结果这个警察想也没想,看也没看就说是我全责!唉,没天理了,我也懒得争,用保险给对方理赔的。
这下我车灯撞坏了,不修不行了,就到那个修车的地方,问问修这个灯多少钱,修车师傅说100左右吧,超不过150。我想等去批发市场问问车灯的价格再定,就把车放那里,自己打车回家了。
第二天打车去提车,一问修理费,变成了240。我问怎么这么贵了?他说批发市场货不多,卖家故意卖得贵,没办法。加上来回打车的钱,260块钱又没了。这个数字太熟悉了,又是260,加上上次赔人家的1000,就是1260!
为什么是这个数字?上次不修车想省下的钱又从这里找回去了,逃是逃不掉的,有果必有因啊!
后来我想明白了,太清楚了!就是因为去年我的车辆交强险没有交,正好是1260,一分都不差啊!这是大偷盗啊,等于是偷国家的钱,这次我对因果深信不疑了!
如果不学佛,我想我根本不会把这些事情串连起来,也不会知道这些事情为什么发生,而且发生的一点道理没有,而且我还会觉得冤。学佛之后明白,一点也不冤,所以以后我一分钱的便宜也不敢占了!
以前每个月都从公司多报销好几百块钱的费用单据,从这件事情之后不敢了,甚至坐电梯的时候我都不会一个人坐,等有人要乘电梯的时候顺便一起,因为我觉的自己乘电梯太浪费了,自己没那么多的福报可以浪费。
之后,当撕掉因贪心要报销的单据时,我的确犹豫了一会,有点合不得,都是钱啊!但是我看着这些单据那就是绳索啊,拴住我,是套牢我走向自由的枷锁。我心里想:你们不要骗我了,我知道你是谁!不上你们的当了!
后来,考虑到公司整个的风气,我怕我会退转,于是就辞职了。我自己没有坚定的信念,没有过硬的功夫,没有菩萨般的修为,再在这样的一个污浊的环境里,是很难精进的。
我得勇敢地从这里面走出来,知道了方向前途必是光明的,隐约地,我看到一个崭新的我,一个精持五戒的我在挥手,在告别以前那个愚痴的、贪心的、满身坏习气的自己,正快乐地、阳光地走在学佛的道路上,这的确是一条正确的路!南无阿弥陀佛!
(注:根据汉地的戒律传承《四分律》精神,根据律宗大德唐道宣律祖、弘一大师等的判罪方法,盗劫的破戒标准,是在明知此物不属于自己的情况下,以偷盗或抢劫之心,通过某种方式比如直接用手抢夺或者用指使他人偷窃等方法,使物品离开原本所在的地方,导致成功偷盗、抢劫到5个或者以上国家货币流通单位【一般认为,按照现在的中国货币单位来讲就是5元人民币】,如此具足盗因、盗缘、道法、盗业,就属于不可悔罪,就会失去五戒戒体。
据介绍,佛教戒律中对偷税漏税、侵占公共财产或者直接偷盗抢劫等行为是否破戒,主要看事主当时的发心。如果私用超过5块钱以上的公共财物时,主观上知道这是公共财产,但不是以偷盗占有心而是疏忽心使用,最后客观上形成了私用公物的行为,那么不算破戒,只算犯戒。对已形成的因果,可以通过及时补偿原价值消除果报。
如果私用超过5块钱以上的公共财物时,主观上知道这是公共财产,而且是以偷盗占有心,同时采取某种手段盗用成功,客观上形成了私用公物的事实,那么就算破了五戒的盗戒。通过及时补偿所用物品的原价值可以消除盗用公物的果报。(受戒后破戒后有两重罪,一重是事情本身的罪报,一重是破犯戒律的破戒罪)
破戒后须经过至诚忏悔,见到佛来摸顶、见光见花等瑞相后,破戒罪方忏悔清净。之后就可以重新受戒。如不忏悔清净,重新受戒不得戒体。
五戒持犯详情请阅读律宗大德弘一大师所著的《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等戒律书籍。)